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及部分项目提前结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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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立项项目的良好发展,并结合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现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教〔2014〕13号)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阶段)检查,另允许部分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提前结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538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113项(项目编号为201910251001-201910251113)、上海市级项目148项(项目编号为S19001-S19148)、校级项目277项(项目编号为X19001-X19277)。 其中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的三级项目(国家级、市级、校级)进行评审,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负责。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 着重从项目进展、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存在问题和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 2. 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并准备现场答辩PPT。 3. 至此次中期检查项目已开展一年,如已基于项目研究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或重大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申请并获专利授权,或参加科创竞赛并获奖,允许项目申请提前结题,需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查、学校论证审批后,可进行结题验收工作,最终提交完整的项目结题资料。 4. 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或上海市级项目,如基于项目研究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或重大活动中发表学术论文或拟投稿论文,获专利授权或拟申请专利,参加科创竞赛获奖或拟参加科创竞赛,可申请升级为2020年国家级项目,需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查、学校论证审批后,可确定立项为2020国家级项目并报送至教育部。 三、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 12月25日~2月21日:项目自查阶段。 项目组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2. 2月22日~3月6日:中期检查材料线上上传。 项目组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由项目负责人上传《中期检查报告》; 3. 3月7日~3月13日:中期检查材料线下提交。 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所获成果等材料。《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创新训练类项目提交至学院,创业类项目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4. 3月14日~3月27日:答辩阶段 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创新训练类项目(国家级、市级、校级)进行评审。现场答辩由项目组PPT演示和专家提问组成。其中PPT演示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项目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的自评和下阶段计划工等。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在中期检查报告上给出评审意见。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院安排确定后,公布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答辩项目组可以参考《中期检查答辩评分表》进行自查。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答辩安排等另行通知。 四、申请提前结题/升级工作安排 1. 12月25日~2月21日:项目自查阶段。项目组如确定完成项目内容、达到预期目标,可提交提前结题/升级申请。 2. 2月22日~2月28日:经学院审查、学校论证后,公示可提前结题及可升级项目。升级项目需正常参加中期检查工作,未达到提前结题要求的项目则依照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3. 中期检查完成后,升级项目公示在2020国家级大创项目中,相关管理事宜另行通知。 4. 获批提前结题节目的结题答辩及材料提交事宜待公示提前结题项目时另行通知。 五、中期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中期检查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1. 各学院根据中期检查情况,评选出2-3项优秀项目,优秀项目作为升级2020年国创项目和推荐至2020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需要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2. 中期检查获得优秀和合格的项目,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第二批项目经费拨发额度明细如附件所示; 3. 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经专家检查通过后下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并继续实施下阶段计划。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 4. 被终止的项目,除参与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项目外,也将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和学院下年度申报项目的额度。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答辩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并公布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各项目按照具体安排的答辩时间、顺序和地点,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答辩会场外候场。 2. 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使用指南》、《各学院创新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请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下载中心查看。
联系人:李杨(研究生楼702) 联系方式:64252058 E-mail:liyang71923@ecust.edu.cn 1-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创新训练类).doc 1-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创业类).doc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9-12-25 附件:201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额度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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