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创项目经费报销管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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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中心办理包括所有国家级、上海市级创新训练类项目,国家级、上海市级、校级创业类项目(包含创业训练类及创业实践类); 校级创新训练类项目由学院负责,各学院设大创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经费报销事宜,联系方式可通过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下载中心查阅。
1. 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经费管理”进行审核操作事宜,具体经费申请流程可查阅《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管理平台使用指南——经费使用说明》; 2. 办理各类财务发票、财务处要求的相关表格初审事宜; 3. 办理经费负责人签章事宜。发票及财务处要求的相关表格中,所有需“经费负责人”签字的地方,均由双创中心办理签章。 4. 办理经费支票开具事宜。
1. 报销办理时间及地点挂于管理平台-通知公告中,涉及变动调整实时更新,请注意查阅; 2. 办理前需在管理平台完成项目负责人经费申请及指导教师审核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3. 办理前需整理、分类所有发票及财务处需要的报销表格,具体细节可查阅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里的“报销须知”及“报销问答”,涉及大创项目经费报销要求,可查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须知》; 4. 涉及财务报销均在校财务处办理,遵循校财务处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关于大创项目、学科竞赛、互联网+获奖团队经费报销事宜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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