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销窗口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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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原第八届校级立项项目经费自动转到新项目编号中,旧编号不再使用。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报销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报销仍在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国家级、上海市级项目报销
校级项目报销请咨询具体负责老师:
教务处 2016年9月9日 具体报销流程请见通知公告4.26发布的《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经费报销说明(2016.4.26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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