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7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

拟稿人:耿胥  发布时间:2017-02-27  浏览次数:2296  发布者:耿胥

各位老师、同学:

由于上海市级项目要求报送材料的时间比往年提前,导致中期检查时间太紧,相关工作开展困难,现对原先中期检查工作做出一些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第九届立项的校级项目作为2017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培育项目,将根据本次选拔结果择优推荐上报为2017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项目。

本次选拔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参与选拔的项目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安排的答辩。不参与选拔的项目即视为放弃国家级、上海市级资格,仍然保持为校级项目,并提交一份项目进展报告(包括项目进展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内容)交学院创新负责老师。

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

二、选拔内容和要求

  1. 着重从项目进展、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存在问题和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五个方面进行选拔。

  2. 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须填写《人员变更申请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中期检查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

  3. 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2017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准备现场答辩PPT

    三、选拔安排

  1. 221~315:项目自查。项目组按照要求准备项目材料,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由项目负责人上传《2017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创”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创新负责老师。

  2. 316~322: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项目《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创新训练类项目进行评审。现场答辩由项目组PPT演示和专家提问组成。其中PPT演示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项目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的自评和下阶段计划工等。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答辩情况,在《申请书》上给出评审意见。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院安排确定后,公布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也可咨询各学院创新负责老师。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由团委负责。

    四、答辩的有关事项

  1. 答辩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并公布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上。各项目按照具体安排的答辩时间、顺序和地点,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答辩会场外候场。

  2. 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使用指南》、《人员变更申请表》、《各学院创新负责老师联系方式》请在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平台-下载中心查看。


    联系人:耿胥(办公大楼124

    联系方式:64251060E-mailgengxu@ecust.edu.cn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运行办公室

    2017-2-27


具体请见附件:

关于选拔2017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zip